索引号 11320902014360760J/2010-02521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亭湖区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0-02-20
文号 亭环党组[2010]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和联系点的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联系点调整如下:

谷亚先   局长、党组副书记

主持区环保局、区环委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环科学会(产业协会)。

祁士华   党组书记

主持区环保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环保产业园项目服务、信访稳定、月度讲评、考核督查等工作。

分管纪检组、督查中心。

联系点:盐东中队

胡新民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外经外事、规划计划、法制宣教、网站管理、制度建设、环保科技、环境信息、社区环保创建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环科学会(产业协会)。

分管综合与计划科、环科学会企业分会与学会工程咨询部。

联系点:五星中队

张伟军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负责计划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内部责任制兑现、审定收费计划、财政、审计、计生等工作。

分管财会中心。

黄兴阳  副局长、区生态办主任、党组成员

主持区生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落实河段长责任制、环保执法、信访调处、收费计划、安全生产、农村生态保护与建设、生态区创建规划、生态工程与园区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禁烧、“清水走廊”建设、环境应急处置、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环境监察大队、生态科、学会环评部。

联系点:伍佑中队

吴征峰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环境监测、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污染源调查、环评监理、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环境应急监测等工作。

分管环境监测站、学会验收部。

联系点:新兴中队

陈  熙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行政许可、污染控制、固废和放射源安全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审批、强制性清洁生产、环境统计、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党建、精神文明、组织人事等工作;协助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环境管理科、纪检监察室。

联系点:新洋中队

张朝元   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党组成员

主持区环境监察大队全面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调处、排污收费、秸秆禁烧日常管理、环境应急监察等工作。

分管区秸秆禁烧办公室。

联系点:水源大队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争先创优、党风廉政、招商引资、专项奖补、信访稳定、应急安全和开源节流等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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