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规划及计划。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
三、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实施行业管理。
四、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有关乡镇企业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六、对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七、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政策、意义。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07年元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