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亭湖开发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 超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免去仇道玉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陆 辉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加刚同志兼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董文虎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旅游局局长,免去区文化局局长职务;
张宗彬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谦同志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武祥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孔凡屯同志任区级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夏志成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李伟章同志任区发改委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区体改办副主任职务;
刘 青同志任区经贸委副主任,免去区体改办副主任职务;
赵大海同志任区项目办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蔡玉庆同志兼任区农机局局长;
刘道宏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正科级,列蔡玉庆同志后),免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谢 龙同志任区农林局副局长;
周冬琴同志任区农林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 勤同志任区水利局副局长;
张宜友同志任区水利局主任科员;
肖学忠同志任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毛 萍同志任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单文余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峰同志任区公资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卫华同志任区人事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开明同志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 华同志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朱德芳同志任区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洪梅同志任区房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士多同志任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兴成同志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周亚民同志兼任区交通局副局长;
刘训启同志任区交通局主任科员;
晏跃进同志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正心同志兼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区爱卫办副主任职务;
董红梅同志兼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免去宋文亚同志区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刘 灿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生盐同志任区环保局主任科员;
陈苏忠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马 利同志任区城管局副主任科员;
石荣山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
吕风华同志任区文化局局长,免去文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青海同志任区文化局副局长;
施东升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区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才栋同志任区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区文化局副局长职务;
石 斌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免去戴 涛同志区体改办主任职务;
吴 勇同志任区广电局副局长(列芮锦堂同志后),免去区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清茂同志区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沈学坤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杨桂军同志任区工业局副局长;
严金权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邓正芹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孙林春同志任黄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吉国辉同志任黄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
倪元青同志任黄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贾茂春同志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沈 政同志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赵 林同志兼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顾明忠同志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施志林同志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瞿中海同志任新洋街道办事处(新洋经济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崔 勇同志任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胥桂江同志任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徐华明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祝宏霞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耿宏泉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丁秀花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黄友宏同志任先锋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邹永公同志先锋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韦洪春同志先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 铮同志任先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毓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雨红同志任先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忠信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陈玉兰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徐文明同志任毓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薛桂林同志任毓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玉霞同志明确为副科级(人员性质不变,试用期一年);
刘 源同志任张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李建华同志张庄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孙 帅同志任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干社同志任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徐海山同志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成风然同志张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干)职务;
孔祥光同志任区经贸委协理员,免去区经贸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孙锦林同志任区经贸委协理员,免去区经贸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凌正富同志任区发改委协理员,免去区发改委主任科员职务;
王正华同志任区发改委协理员,免去区发改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诗怀同志任区农林局协理员,免去区农林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万友同志任区水利局协理员,免去区水利局主任科员职务;
陈兆荣同志任区民政局协理员,免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孙东荣同志任区民政局协理员,免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董晋扬同志任区司法局协理员,免去区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厚祥同志任区司法局协理员,免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锦标同志任区劳保局协理员;
宋本竞同志任区劳保局协理员,免去区劳保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富贵同志任区建设局协理员,免去区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
陈金国同志任区房产局协理员,免去区房产局副局长职务;
吴爱乡同志任区交通局协理员,免去区交通局主任科员职务;
仓江涛同志任区交通局协理员;
陆永松同志任区交通局协理员,免去区交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姚猛华同志任区教育局协理员,免去区教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殷广平同志任区教育局协理员(正科级),免去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曹士镔同志任区教育局协理员,免去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郁爱华同志任区教育局协理员,免去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陆文和同志任区卫生局协理员,免去区卫生局主任科员职务;
尹永康同志任区卫生局协理员,免去区卫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吕锦友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协理员,免去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孙兆香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理员,免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
石玉华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理员,免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石 秦同志任区审计局协理员,免去区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黄文兵同志任区审计局协理员,免去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朱为丰同志任区物价局协理员,免去区物价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施汉荣同志任区外经局协理员,免去区外贸公司副经理职务;
孙才林同志任区供销社协理员,免去区供销社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顺荣同志任区工业局协理员,免去区工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孙文华同志任大洋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张健美同志任五星街道办事处协理员,免去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许海鸥同志任五星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祁东升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陈荣生同志任文峰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王受莲同志任毓龙街道办事处协理员。
原区发计委、区计生委科级干部(不含主要负责同志)职务名称,随机构名称变更作相应变更,区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