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
为了加强对我街道《再就业优惠证》的管理,摸清辖区社会公益岗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情况,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盐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开展<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的通知》(盐劳社就管【2004】2号),决定从2004年起,对《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是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享受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的有效手段,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专人抓好宣传发动。确保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都应进行年检,年检于2004年3月25日结束。根据城东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附后)望各社区遵照执行。
三、在此项工作中,面广量大,政策性比较强,各社区居委会需加强领导加强领导对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指导、督察,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专职人员应认真指导 下岗失业人员填写各类表格,耐心地询问与讲解,做到应填尽填,不遗漏,确保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城东街道《再就业优惠证》年检时间表
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二00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