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亭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流程,对信息化项目建设进行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标准化管理,构建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数据管理、统一联动监管的信息化审批、管理标准化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4〕38号)、《盐城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盐政办发〔2025〕22号)、《亭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亭政办发〔2025〕25号),制定《亭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我局于2026年6月29日发布了《亭湖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13日。目前已结束,现将该细则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反馈意见。
盐城市亭湖区数据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