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社保登记服务手册

发布日期:2026-09-30 13:37 来源:亭湖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是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各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一经成立就应当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与登记管理机关共享的用人单位信息,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等部门。

(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等登记证照的核发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共享的注册登记信息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向登记机关反馈。

登记机关未共享信息的,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登记证书、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登记机关共享的变更信息完成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登记机关未共享变更信息的,参保单位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30日内持相关证件、资料、单位印章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三)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登记机关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对无欠缴社会保险费且无参保人员、待遇领取人员的参保单位,完成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未完成注销登记的,从次月起停止生成应征数据,通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停保、调转并结清欠费。

登记机关未共享注销信息的,参保单位自依法终止的30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单位印章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咨询电话:69938182

二、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和退工停保登记

(一)用工参保登记:参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用工参保,并提供《参保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在省内就业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省内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

(二)退工停保登记:参保单位自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工停保,并提供《参保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

办理渠道:1、线上经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2、线下经办。参保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缴费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11日-次月6日。

咨询电话:69938182

三、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

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到就业登记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渠道:1、线上经办。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或通过手机下载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服务”-“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与社会保险登记”相应菜单自助登记参保;也可通过电脑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在“个人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进行办理;

2、线下经办。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缴费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6993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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