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市国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国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4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68552557(亭湖生态环境局项目服务科)
传真:0515-88172620
电子信箱:th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市国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国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项目 | 本项目建设1个300吨级散货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占用岸线长度为60米,主要运输货物为砂石料和水泥,年设计吞吐量35万吨;总投资300万元。 |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采取施工围挡、洒水抑尘定期洒水、加强施工管理等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粉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相关标准;疏浚期间污泥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中第二阶段相关标准,船舶使用的柴油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国六标准柴油相关标准。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盐城市凯旋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置,执行该污水处理设施的接管标准;施工作业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或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不外排,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船舶含油废水通过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委托交通运输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疏浚淤泥不上岸堆放,清挖后直接运至政府指定的抛泥区;建筑垃圾运送到城管部门指定的弃置点,固废均能合理处置。 2、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等纳入盐城市凯旋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立方米高性能环保混凝土和20万立方米湿砂浆破碎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处置。 3、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雾炮喷淋、定期清扫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降低卸料落差,以码头作业区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疏浚期间污泥恶臭气体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中相关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采用雾炮喷淋、定期清扫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降低卸料落差。 4、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5、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6、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船舶生活垃圾根据《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收集到码头的接收设施,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同时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