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4日—2026年3月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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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2026年3月1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盐城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 年产26000吨稀奶油项目 | 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希望大道2号 | 盐环亭表复〔2026〕10号 | 2026/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