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5〕亭政复(终)字第30号

发布日期:2025-06-12 17:35 来源:亭湖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曹某  

被申  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五星街道办事处。

2025212本机关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2025115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五星街依复〔2025〕第1号),并责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公开被申请人截止20231231日政府债务的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2025417日,本机关作出《延期审理通知书》,将行政复议决定延期三十日作出。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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