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盐政传发〔2023〕52号)和《盐城市依法必须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盐住建招〔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采取查阅资料、座谈问询、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完毕后,当面反馈检查意见。
二、检查范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依法必招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工程项目。
检查比例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20%。
三、检查内容
以项目为抓手,突出检查重点环节,主要检查内容为:
(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三)招标人在招标前期工作、开评标过程、结果复核及标后履约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四)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投诉(异议)的处理及标后履约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五)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六)亭湖区依法必招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责任清单及亭湖区依法必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面清单涉及七大类的其它相关内容。
四、检查程序
(一)成立检查小组:在双随机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二)确定被查项目:在应查项目中随机抽取,可采用机选、摇号或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并记录,确保过程留痕。
(三)反馈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当面反馈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由检查组成员、被检查对象共同签字确认,如实填写《2024年度下半年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记录表》(见附件)。
(四)公示检查结果:区数据局将检查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营造公平竞争交易环境和减少权力寻租具有重要意义,请区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宣传,积极协同配合,切实把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24年度下半年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记录表
盐城市亭湖区数据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