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亭湖区2024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3100号)文件有关要求,2024年中央资金60万元用于我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结合亭湖实际,经研究确定便仓镇新桥村和新兴镇永西村享受该笔资金,各30万元。

公示时间628-7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515-66871501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5号。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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