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3〕100号)现将2024年中央及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便仓镇新桥村、新兴镇永西村。
二、项目实施名称
便仓镇新桥村:粮食烘干仓储项目;新兴镇永西村:莲藕深加工发展项目。
三、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省级财政100万元,合计财政资金160万元,2024年6月28日区级财政已下达中央资金60万元。
四、受益对象
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示时间为6月28日-7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515-66871501。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