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亭湖区2024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3100号)现将2024年中央及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便仓镇新桥村、新兴镇永西村。

项目实施名称

便仓镇新桥村:粮食烘干仓储项目;新兴镇永西村:莲藕深加工发展项目。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省级财政100万元,合计财政资金160万元,2024628日区级财政已下达中央资金60万元。

四、受益对象

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示时间为628-7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515-66871501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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