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60760J/2024-19774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亭湖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6-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2023年亭湖区环境统计数据年度报告

 

2023年,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上级单位部署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减污降碳。现将列入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数据公布如下:

一、调查对象数量

全区重点调查单位54家,其中工业企业45家、污水处理7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危废处置企业1家。

生活源、移动源和农业源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调查统计,产排情况不在区级统计范围内。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工业源

1.水污染物

全区45家调查工业源废水排放量为345.63万吨,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 463.41吨、33.72吨、55.32吨、6.29吨。

2.大气污染物

全区工业源废气排放量为262.18亿立方米,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44.79吨、283.22吨、54.8吨、275.92吨。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6.56万吨,综合利用量12.6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0.025万吨),处置量3.89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69万吨),贮存量0.134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3.928万吨,利用处置量3.896万吨(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041 万吨) 剩余贮存0.073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全区7家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3948.058万吨,其中再生水量3244.021万吨,再生水利用量195.619万吨。

全区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为原垃圾填埋厂,未接收处理新生活垃圾。

1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5140.551吨,处置后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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