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培训类补贴政策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培训类别和证书等级,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培训类别给予400—8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贴。

申报程序:

线上办理,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联系电话:68773317

2、创业培训补贴

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可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4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申报程序:

线上办理,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联系电话:68773317

3、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在我区范围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的企业职工,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在《江苏省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按《江苏省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基准”)的标准进行补贴,不在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统一按照省培训补贴基准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项目的C类标准进行补贴。纳入“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上浮30%。

申报程序:

现场办理(亭湖区政务服务大厅139窗口)、线上办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联系电话:6877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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