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乡村(社区)乐翻天”
文化惠民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区)社会事业局:

“幸福乡村(社区)乐翻天”文化惠民活动已被列为2024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切实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好办实,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乡村社区群众文化生活,打造好老百姓的群众文艺展示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1——12

二、活动地点

镇(街道、经济区)和村(社区)文化(党群)服务中心、小剧场(文化礼堂)、广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

三、活动要求

(一)节目编排

组织和鼓励群文团队、群众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自编自演内容健康的文艺节目。作品要求主题鲜明,与地方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开展的其他面向基层的主题活动相结合内容要贴近生活、接地气、富有时代气息、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倡导小投入、小制作,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

(二)活动形式

组织辖区群文团队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开展地方戏曲、舞蹈、曲艺演出,举办文艺“走亲”、才艺大比拼等群众喜闻乐见和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

(三)场次安排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亭政发〔2024〕3号)要求,每个村、社区每年组织开展“幸福乡村(社区)乐翻天”文化活动不少于4场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实际,统筹做好全年计划安排,制定详细月度实施计划和项目进度表,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全面完成。开展活动时应根据演出地点使用“幸福乡村乐翻天”或“幸福社区乐翻天”品牌,现场活动应使用水印相机拍摄存档。

2. 把好安全关口。镇(街道)社会事业局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内容关、演员关,防止活动口号化、庸俗化,努力做到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要严把安全关,切实做好人员安全、交通安全、演出安全等工作,确保活动平稳顺利开展。

3. 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道、经济区)社事局要根据下达的任务制定合理的预算,各镇(街道、经济区)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根据活动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区文广旅局将从基层文化活动经费中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并对该实事项目进行“月跟踪、季调度、定期督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季度通报项目进度,并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附件:2024年各镇(街道、经济区)“幸福乡村(社区)乐

     翻天”活动任务表

 

 

盐城市亭湖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2024年各镇(街道、经济区)

“幸福乡村(社区)乐翻天”活动任务表

序号

镇(街道)

场次

序号

镇(街道)

场次

1

南洋镇25

100

8

文峰街道15

60

2

盐东镇14

56

9

先锋街道15

60

3

黄尖镇10

40

10

毓龙街道14

56

4

新兴镇24

96

11

宝瓶湖街道6

24

5

便仓镇13

52

12

东亭湖街道9

36

6

大洋街道8

32

13

新洋经济区13

52

7

五星街道12

48

合计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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