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亭湖区2024年奶牛肉牛养殖临时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和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奶牛肉牛养殖临时性补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4]79号,盐农财[2024]26号)文件精神补贴全区存栏3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场(户)、100头及以上奶牛养殖场(户)。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为原则上每头存栏奶牛不超过200元,每头存栏肉牛不超过80元。根据各地上报情况,123日,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南洋镇、新兴镇进行现场检查。现将补助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示时间:2024129日至1213

联系电话:0515-8988041388112166

 

附表:亭湖区2024年奶牛肉牛养殖临时补贴发放资金表.docx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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