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17:22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tingh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邮编:224001,电话:0515—666903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立足财政领域具体职能,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亭湖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同时安排专人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对各科室(单位)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每月督促各科室(单位)落实政务公开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建立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三)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3年,我局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财政服务,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9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民众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四是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加强自身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单位主动公开是指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网上或其他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由申请人以当面、传真、信函及其他形式向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