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4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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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4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盐城市内河港市区港区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盐东库码头项目 | 亭湖区盐东镇生建村5组 | 盐环亭表复〔2023〕42号 | 2023/12/29 |
2 | 天合光能(盐城亭湖)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 10GW 光伏组件项目 | 亭湖区南洋镇盐才路以东、青河路以西、旭东河以南、纬二路以北 | 盐环亭表复〔2023〕49号 | 2023/12/29 |
3 | 天合光能(盐城亭湖)光电有限公司 | 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 亭湖区南洋镇盐才路以东、青河路以西、旭东河以南、纬二路以北 | 盐环亭审〔2023〕13号 | 2023/12/29 |
附1: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4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