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区)社会事业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根据《2023年全省送戏下乡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送戏下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度全区“送戏下乡”总场次52场,其中通过省补资金补助送戏39场,省级直接采购配送13场。
二、内容方式
“送戏下乡”以文艺表演团队进乡村演出为主要形式。演出团队及演出节目从亭湖区举办的2023年度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节目中公开遴选。节目要求特点鲜明、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充分展示亭湖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演出地点主要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体广场(百姓大舞台)。区文化馆承办的省补资金补助的演出活动送达行政村(社区),省级直接配送的演出送至乡镇(街道)。
三、具体要求
(一)丰富文化场景。为丰富和活跃全区广大居民群众文化生活,切实提升居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满意度,围绕今年的“送戏下乡”工作,区文、图两馆要加强协调联动,创新服务内容、拓宽文化惠民路径、丰富文化场景,在开展送戏的同时,区文、图两馆要结合业务优势,联合开展“送阅读”“送展览”“送讲座”等活动,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助力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精心组织实施。2023年度全区“送戏下乡”总场次52场,区文化馆承办的39场省补演出场次安排、演出内容、演出地点、演出时间,由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与区文化馆自主协商解决,并由区文化馆负责将演出活动方案上报区文广旅局。省级直接采购配送的13场演出活动,13板块社会事业局提前做好演出场地的对接落实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经济区)社会事业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和做好本辖区演出工作统筹协调、场地落实、演出告知、观众组织等工作。对于一些好的做法、事迹、成效,区文化馆要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省、市、区有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区文化馆负责制作全区“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标识和宣传广告标语,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开展绩效评估。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区文化馆联合开展“送戏下乡”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文化惠民服务问卷调查工作,由区文化馆负责将每月调查结果汇总上报至区广旅局公共服务科。区文广旅局通过设立监督电话,采取随机抽检等方式,对“送戏下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区文广旅局年底公布“送戏下乡”评估结果。
四、其它事项
(一)送戏下乡期间,表演团队不得给演出地的村居(社区)增加负担和额外费用;
(二)区文化馆须与演出团体和演员签订《2023年送戏下乡演出安全合同》,明确各方按合同要求落实好安全专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送戏下乡”监督电话:89881028
监督信箱:ggfwk89881028@126.com
附件:1. 2023年度亭湖区送戏下乡场次分配表
2. 亭湖区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记录
3. 亭湖区2023年“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服务问卷调查表
4、亭湖区“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满意度调查表
盐城区亭湖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4:亭湖区“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满意度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