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亭湖区2023年度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区)社会事业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现将《亭湖区2023年度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亭湖区2023年度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繁荣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团队之间的艺术交流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亭湖区2023年度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展演活动,为全区群众文艺团队提供一个交流、展示、学习、提高的平台,并从展演节目中遴选一批优秀节目参与2023年度“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亭湖新篇章。

三、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各镇(街道)社事局

  四、工作安排

(一)初选申报工作

1.节目申报:初选工作由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局负责,从辖区群众文艺团队中推荐2个节目申报参加全区群众文艺团队展演;

2.节目要求:特点鲜明、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代表各镇(街道)文艺水平,突出各地特色,充分展示亭湖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3.节目时长:音乐舞蹈节目不超过6分钟,曲艺节目不超过8分钟,戏剧类节目不超过10分钟;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5日

(二)展演评选工作

1. 展演评选:3月31日前,各镇、街道申报的节目参加全区优秀文艺团队展演,由区文化馆邀请市级群文专家及各大块社事局分管文化的领导共同组成评委会对展演的节目进行评审。活动将评出“团体奖”若干,“作品奖”若干,“个人奖”若干;

本次活动拟邀请市级群文专家与各大块社事局分管文化的领导共同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

2. 展演时间:2023年3月下旬(待定)

3. 演出地点:亭湖区五星街道五星村五星大舞台

五、结果运用

本次展演活动获奖作品将参与亭湖区2023年度“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活动由区文广旅局统筹、协调。区文化馆负责制定演出工作方案、联系演出舞台、制作舞台背景,提供基本灯光、音响设备及设施,负责演出团队上报节目的统计和舞台监督工作,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观众与演员的人身安全。

2.各大块社事局要积极做好团队组织,节目筛选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对参演团队和参演节目认真审核把关,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努力把那些热心公益事业、活动频次高、社会影响大的群众文化团队的优秀节目推荐上来;

3.获得展演资格的表演团队,等候演出安排通知,如遇天气变化等原因,演出时间顺延。演出团队演出当日应提前一小时到达演出现场,并做好伴奏音乐的调试工作。演员必须着演出服并适当化妆,确保高水平、高质量演出。如对演出灯光、音响等设备有额外需求或特殊要求,由表演团队自行解决。

4.各大块明确一名领队,负责本地演出团队参加演出期间的安全和管理;

5.各大块参加展演的演出人员交通、餐饮费自理。

联系人:胡程   0515-88204810、18505151808

申报邮箱:736270160@qq.com

 

附件:演出节目申报表

盐城市亭湖区文化馆

2023年3月13日

演出节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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