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市人社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32号)文件要求,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相关部门审核,盐城市宏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
公示期: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
举报受理部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 66691286 68773322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2022年亭湖区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返还金额(元) |
1 | 盐城市宏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91320900557085750U | 9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