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

发布日期:2023-01-31 11:47 来源:亭湖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培训类别和证书等级,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培训类别给予400—8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贴。

申报程序:

线上办理,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联系电话:68773317

2、创业培训补贴

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可以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35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申报程序:

线上办理,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联系电话:6877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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