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17:51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到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tingh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小新河路与中亭路交界处,邮编:224000,电话:0515—883333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住建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创新、砥砺奋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公开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了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1.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全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且确定责任到各部门年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就我局推进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开住房保障信息、优化物业小区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完善了一系列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

2.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40条、行政处罚2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11.98958万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29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12条。

3.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把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各科室及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经适房、物业管理、商品房销售等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规范性。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上,本单位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2年底,区住建局公开行政许可240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11.98958万元)。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89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

10

0

0

0

12

1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9

10

0

0

0

12

9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8

10

0

0

0

12

1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22年底,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条,行政诉讼2条。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信息提供渠道不畅,样式较为单一,缺少图片、音视频等新颖的方式,信息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快信息公开更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紧拓宽公开渠道。充实信息人员和网络维护人员,完善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做好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公众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