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15:26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tingh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邮编:224001,电话:0515—666903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遵循及时准确、透明公开、合法合规的工作原则,立足财政领域具体职能,重点重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人员招聘、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财政服务,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亭湖区财政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等4件,其中依申请公开4件。

(三)规范信息发布。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明确公开的程序、时限,依托亭湖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信息,使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4)加强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安排专人保障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对各科室(单位)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每月督促各科室(单位)落实政务公开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工作,我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民众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其规范性、准确性仍然不够;三是对于民众期望公开的热点事项仍需加大公开力度。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针对民众期望公开额热点事项,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涉农、涉及社保补助资金等发放事项,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和方法,让民众及时及时准确了解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单位主动公开是指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网上或其他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指由申请人以当面、传真、信函及其他形式向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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