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综合楼学术报告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综合楼学术报告厅装修工程已经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投资【2022】217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综合楼学术报告厅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校园内。

3、工程规模: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综合楼学术报告厅装修,主要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安装、智能化等。工程造价约63.29万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招标范围: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综合楼学术报告厅装修,主要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安装、智能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处查处有行政处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5、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月-2022年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5、6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jr1-K31J7BAVDOYbqTJBg?pwd=eaxj,提取码:eaxj)。

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供收款二维码,投标人需在提供二维码后20分钟内完成缴纳工本费(★付款时须备注公司全称,未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函。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50173513609000666-001623。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获得盐城市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表彰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免交各类保证金,名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A。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选择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913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ycfubang555@163.com 。

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836 766  686 ”,“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放。

4、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旭日路4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570511000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富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路99号金座广场A座710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48524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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