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
我委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规定,经研究,拟定了盐城亭湖东环路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拟核定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话:0515-66690520,传真:0515-88300762,电子邮箱:921648535@qq.com,意见或建议,请在2022年8月29日前反馈。
拟核定方案:
建议:
盐城亭湖东环路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最高为1008元/生.月。该标准从2022年秋学期起执行,原有在园幼儿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