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级和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市级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市级下达我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万元,区级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防贫基金奖补和支持集体经营性收入较低的村居发展集体经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村居过河管道维护和保温工程建设。

三、资金项目计划分配情况:

市级财政下达的防贫基金奖补资金24万元用于我区防贫基金项目,市财政下达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30万元用于支持南洋镇潭尖村、盐东镇中东村、新兴镇石华村、黄尖镇指南村、便仓镇地塘村和新陈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区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5万元用于31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居、“十三五”脱贫薄弱村居和“十四五”省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居过河管道维护和保温工程建设。

四、监督举报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15-66871508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