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区共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万元(第二批),市级防贫基金24万元,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30万元,区级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5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771.5万元。
其中补助资金用于:一是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购置或新建经营性物业资产,二是用于农村户厕改造,三是防贫基金补助,四是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五是用于村居过河管道维护和保温工程建设。截至目前,资金使用情况全部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