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娄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我区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攻坚月”活动,现将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要达到四个10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达到100%;企业隐患自查率达到100%;行业隐患排查率100%,省、市、区交办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
二、时间安排
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7日
三、排查整治任务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排查已告知还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排查期间已整改隐患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我区特种设备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娄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下大功夫抓好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要深入汲取“7.12”苏州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举一反三,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紧盯不放、闭环整改。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同类型事故隐患,防止反弹、“回潮”,并结合实际,做好安全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
3、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紧盯多次受处罚或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加大执法监管频次,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管理不严、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等行为,要敢于“亮剑”,坚决依法实施处罚。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要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主体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对于检查出的典型案例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广泛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
附件:〔2021〕41号 附件1:特种设备告知后未登记设备情况排查表.xlsx
〔2021〕41号 附件2:特种设备告知后未登记设备基本情况表.xlsx
〔2021〕41号 附件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排查期间已整改隐患“回头看”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