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20143561125/2021-12270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亭湖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6-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亭湖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盐城市亭湖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亭湖区商务局规范性文件及办公室文件

2.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3.人事任免

4.根据亭湖区商务局具体情况,公开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监管、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nghu.gov.cn)“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我们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本指南下方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本。(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2.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亭湖区商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亭湖区商务局办公室。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亭湖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选择“提交部门”后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亭湖区商务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515-66690750。

(三)申请处理

街道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可以公开告知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告知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关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告知或指引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应在登记回执中说明。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亭湖区商务局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邮编:224000;联系电话:0515-66690756,传真号码:0515-6669075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