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工伤认定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朱海良等6人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内容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5月6日-5月13日
联系电话:0515-66691286 66691260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新区大楼510室
2021年5月6日
亭湖区工伤职工公示名册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受伤害经过 | 认定情形 | 认定依据 |
1 | 朱海良 | 盐城市润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男 | 2020年12月16日21点30分左右,在公司停车场停车时,突发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 | 突发疾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2 | 凌亚朋 | 江苏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男 | 2021年3月8日14点20分左右,在公司的消防水池深基坑内测量标高,因边坡下沉导致墙体坍塌,被墙体压伤,抢救无效死亡。 | 工作期间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3 | 沈洪治 | 江苏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男 | 2021年3月8日14点20分左右,在公司的消防水池深基坑内平整土块,因边坡下沉导致墙体坍塌,被墙体压伤。 | 工作期间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4 | 金龙芹 | 江苏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男 | 2021年3月8日14点20分左右,在公司的消防水池深基坑内平整土块,因边坡下沉导致墙体坍塌,被墙体压伤。 | 工作期间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
5 | 蔡水清 | 盐城钢管厂有限公司 | 男 | 2021年3月27日6时左右,在公司车间工作,因突发疾病送医抢救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 | 突发疾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6 | 薛海峰 | 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男 | 2021年2月9日晚21时左右,根据公司安排在前往响水技术支撑服务中心加班途中,在响水服务区东区入口处发生交通意外。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不负事故主要责任。 | 上班途中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