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1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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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5日-5月16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盐城市科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年加工100万米锌钢护栏项目 | 亭湖区庆丰工业园区 | 盐环表复[2021]02018号 | 2021/5/10 |
2 | 江苏承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沥青加热及仓储项目 | 盐东镇生建村四组 | 盐环表复[2021]02019号 | 2021/5/13 |
附1:2021年4月25日-5月16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