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及保安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1-12-09 17:11 来源:亭湖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及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GC-2021-1201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及保安服务项目

一标段: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项目(含疫情防控值守)

二标段: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本项目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也可单投单中,评审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3、预算金额:

一标段: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及疫情防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物业管理650万元/年(含疫情防控值守)

二标段: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万元/年

4、最高限价:

一标段: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及疫情防控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物业管理650万元/年(含疫情防控值守)

二标段: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150万元/年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需求略;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第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保留对采购需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6、服务期限:年(含3个月试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试用期未能按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履约的,待试用期结束后,无条件终止合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物业(含疫情防控值守)及保安管理费用,若有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申请招标。

合同结束前三个月,中标供应商提出续签申请,经采购人考核后确定中标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如考核未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7、质量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按采购人的委托管理事项和管理服务考核细则进行管理,管理服务人员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方分配的相关工作,服从方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服务质量能让方满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对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投标供应商注册地非盐城市区(仅限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城南区)的,须在盐城市区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设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项目经理年龄50周岁(含)以下,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物业项目兼职。(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自带备查)。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二标段:

1)投标人须是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门卫、巡逻、守护(不含武装守护)区域秩序维护、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等保安服务。

2)投标供应商注册地为非盐城市区(盐城市区仅限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城南区)的,须在盐城市区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设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项目(有在管项目,但原委托单位已出具同意变更或调整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年龄50周岁以下,必须具备本人身份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同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连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可以担任本项目的专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中选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将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交至采购人保管至合同结束后归还。

5拟派本项目消防人员除具备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外,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6拟派本项目保安员具备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被授权人持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西环路158号宏图伟厦综合楼七楼)。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电邮至代理机构1324438960@qq.com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3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9点0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4楼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招标人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管和代退投标保证金。

2.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万元整(¥:100000元) 二标段: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本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以上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4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规定签订服务合同并交纳了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除外),不计利息。

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提交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的;

(4) 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U盘一份放在正本中

5、特别说明: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每个投标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进入开标厅参与开标,投标结束后及时离场。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不得在交易场所区域内随意走动。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中亭路66

联系方式:姜海峰18862009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西环路158号宏图伟厦综合楼七楼

联系方式:刘工19952886237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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