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2021年度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低收入人口帮促资金项目公示(机耕机收种植补助)

 

 

根据市财政厅、乡村振兴局、民宗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153号)和亭湖区农业农村局、亭湖区财政局《关于分配2021年度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低收入人口帮促资金的通知》(亭农发〔2021152号)文件精神,经低收入农户和村镇申报,所在村、镇(街道、经济区)审核公示区级抽查,2021年度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低收入口帮促资金项目机耕机收种植补助进行补助,公示。

公示时间20211216日至202112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如实反映。亭湖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8123508,联系人:杜华楠

 

附件:亭湖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示(机耕机收种植补助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11216

具体内容请点击以下附件下载:

亭湖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示(机耕机收种植补助).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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