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通知》(盐财社【2021】34号)的精神,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61万元,我区统筹使用并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认真落实城市低保扶助政策。资金拨付我区文峰街道,先锋街道,五星街道,毓龙街道,大洋街道,新洋经济区使用。相关街道和经济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进行使用。
附件:关于下达盐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通知单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
关于下达盐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通知》(盐财社【2021】34号)的精神,下达我区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61万元,我区统筹使用并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认真落实城市低保扶助政策。资金拨付我区文峰街道,先锋街道,五星街道,毓龙街道,大洋街道,新洋经济区使用。相关街道和经济区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进行使用。
附件:关于下达盐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通知单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