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
现将《关于调整配气价格及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盐发改〔2021〕275号)和《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燃煤供热价格的通知》(盐发改〔2021〕2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调整配气价格及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盐发改〔2021〕275号)
2.《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燃煤供热价格的通知》(盐发改〔2021〕276号)
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燃煤供热价格的通知.docx
关于调整配气价格及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盐发改〔2021〕275号)(印刷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