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湖区便仓镇明亮村和界沟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投资[2021]1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亭湖区便仓镇明亮村和界沟村道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亭湖区便仓镇明亮村和界沟村道路改造工程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对便仓镇明亮村2、3组万马河路农庄路长1.2km、宽3.5m和明亮村三总河南农庄路长1.235km、宽3.5m,共2.435km道路改造;二标段对界沟村9组农庄路长0.8km、宽3.5m道路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投资约127万元,二标段投资约41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亭湖区便仓镇明亮村和界沟村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明亮村农庄路合计改造全长2.435km,含交叉口增加的面积;二标段界沟村农庄路改造全长0.8km,含交叉口增加的面积。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2.3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成2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1 | 亭湖区便仓镇明亮村和界沟村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 | 便仓镇明亮村2、3组万马河路农庄路长1.2km、宽3.5m和明亮村三总河南农庄路长1.235km、宽3.5m道路改造 |
2 | 亭湖区便仓镇明亮村和界沟村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 | 界沟村9组农庄路长0.8km、宽3.5m道路改造 |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无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⑴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亭湖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⑵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⑶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⑷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⑸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⑹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起,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㈡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㈢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㈣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其中压缩包TH2021******为电子招标文件,用此压缩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下载百度网盘地址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1S7iAZ1_mKVLiPxyYP3w 提取码: uyb7 )
4.2招标文件一标段、二标段每套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亭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开标2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内容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9.投标保证金
9.1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0.8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
账号:32050173513609000666-00114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0.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tinghu.yancheng.gov.cn/)。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资格审查以纸质材料为准,各投标单位需办理CA锁(仅适用于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0.1办理对象:投标单位;
10.2办理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西侧8号窗口在前台中间;
10.3盐城亭湖区公共资源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http://ycth.ca369.cn/introduction,联系电话:单工,13851077373(微信同号)。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制作指南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3LmDdiTohNLcMPSzXfvtQ 提取码:xdbs)
如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疑问请联系:成工,固话0515-89800556、QQ3119642585。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特别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因演示需要,可将演示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穿戴好个人防疫用品和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室,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开标室的责任自负。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仓中路56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6051556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2号楼(文创大厦)817室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3851012500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60515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