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解放路实验学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7 14:19 来源:亭湖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扩建解放路实验学校工程已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扩建解放路实验学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亭行审投资[2020]1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债券资金和融资借款100%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扩建解放路实验学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亭湖区文峰街道境内,环城南路以北,现解放路实验学校西界以西,板桥巷以东,老地委宿舍南界以南。

2.3工程规模:扩建解放路实验学校工程,征地约5.1亩,新建校舍面积约30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2.4质量标准: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多媒体制作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服务)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质量规范要求,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各行招标人管部门的审批。施工图设计确保达到相关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并保证最终设计成果通过图纸审查和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2.6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周期10日历天。

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详细节点见设计任务书),以上时间安排不含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甲方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

2.7招标内容

2.7.1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7.2招标内容为扩建解放路实验学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服务(含地质勘探)、施工阶段设计服务(设计单位根据现场进度现场需求出相关深化图)及项目的竣工验收等设计总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质勘探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实施,并完成此项岩土勘察报告的审查工作(中标单位负责提交材料、对接、修改等工作,并确保通过审查),涉及的所有费用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

②方案设计(含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要求中标设计单位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地质勘探、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一般给排水、排污、地下空间、基坑支护、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室外综合管网、配电房水泵房、公共部位供电、景观绿化、亮化(包括楼宇亮化和室外)、智能化设计等全部专业(达到交付要求须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包括所有专业设计)和施工现场全程把控、现场配合及项目总结等服务。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③本项目的节能专项设计(含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设计标识评估等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涉及的所有费用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

④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⑤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8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3 业绩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1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12开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投标价格不参与后续计算,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3.13项目后期若有选址等因素发生变化,须服从建设单位的要求调整,不补偿任何费用,若有规模等因素发生变化,服从建设单位的要求,费用按照本项目结算方式调整;后期若项目暂停或停止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不补偿任何费用,即停止合作,合同废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tq3rxqNswF2YPHLfSrySQ 提取码:njs6)。

5.2、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售后不退。

6.说明

6.1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2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50173513609000666-000187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从6月22日开始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果需要答辩,可将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

联系人:张保成

联系电话:1806618152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1幢2401室

联系人:树静      

联系电话:0515-88887568,15351575369

电子邮箱:11206243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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