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78号,邮编:224001,电话:0515—88184393)。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由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方面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营造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局班子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3、严格审查,及时更新。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本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国家和政府机密不泄漏。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需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集中研究讨论。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内容涉及通知公告、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等;受理依申请公开11条,其中予以公开4条,部分公开1条,不予公开4条,无法提供2条。
我局以亭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本机关办公室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515-88184393,传真:0515-88351315,中国亭湖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inghu.gov.cn/,本局电子邮箱2569383578@qq.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78号,办公时间:工作日;邮政编码:224001。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分局、各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该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 | -4 | 290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36 | -80 | 127 | |
行政强制 | 53 | 2 | 3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210.6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三是进一步发挥微信、报纸、电子屏等载体的作用,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盐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整合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机构改革的工作需要,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及时整合清理,落实好政府网站是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的要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市场监管热线整合工作。
2、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盐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规范发布机构改革后的机构信息,调整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发布机构改革后的权责清单、权力流程图;贯彻“以公开为常态”,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清单,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要围绕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进行政策解读和决策公开,加强热点舆情回应,以公开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促进政策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3、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盐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质量提升、消费提升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探索部门项目信息公开;通过重点工作公开,展现部门能力和形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4、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南,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相关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我局今年共实行政府采购项目10个,采购总金额210.68万元。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和采购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2、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全年共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8批次,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我局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许可信息和信用盐城公示处罚信息。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信息6554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信息2526条,完成非法金融专项治理等双随机检查任务5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把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处理好人大代表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专题会办。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均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提出了答复意见,并当面征询代表对答复件的意见,其中5件答复意见都获得了代表满意的评价。针对杨建林等委员关于加大小型餐饮行业监管的建议,我们结合“创文”工作,以小餐饮整治为突破口,从摸排建档、培训教育、整治规范等方面入手,强力推进小餐饮监管,着力提升全区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