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李灶小学315KVA用电增容及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9 14:55 来源:亭湖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李灶小学负责实施的盐城市亭湖区李灶小学315KVA用电增容及线路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李灶小学。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45万元。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盐城市亭湖区李灶小学315KVA用电增容及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8月-2019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4条及第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6_QXTq2ds-_y9OMHdkpQ 提取码:y0ob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9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采用现金方式密封在信封中并注明单位名称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到代理机构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全面履约后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按以下顺序进行:

1、初步评审标准

特别说明:投标人数量如大于25家的,按低价到高价只选25家投标人参与资质及符合性评审,如第25家出现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同时入围。如资质及符合性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替补。

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详细评审

特别说明:

1)、K值的确定,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4%、95%。不论几个标段,K值在开标时只抽取一次。

2)、如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超过15家,按低价到高价只选15家参与计算A值和进入详细评审,如第15家出现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同时入围,但只1家参与A值计算。如在详细评审阶段发现有符合废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不足15家的,不替补。

3)、评标基准价不因评标后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4)、商务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的报价不低于评标基准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为0515-89802022。

十一、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李灶小学        

 址:盐东镇盐新路13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话:159620650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顺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解放南路148号综合楼1幢102室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1385134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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