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拟对化纤厂及市政公司宿舍区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化纤厂及市政公司宿舍区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附后)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被征收人如对该征收补偿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请在2019年8月16日前,以书面方式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向盐城市亭湖区房屋征收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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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化纤厂及市政公司宿舍区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附件:化纤厂及市政公司宿舍区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