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纺织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增补纳入我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5 10:07 来源:亭湖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盐城环保科技城、亭湖经济开发区、新洋经济区、盐城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根据2019年5月24日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纺织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增补纳入我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议案》,同意将纺织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增补纳入我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计划依法实施。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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