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7 22:5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亭湖区2018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要求,及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七部分组成,分别是: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亭湖区农委紧围绕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亭湖区2018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388条:其中,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93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文件19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按照要求,我委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8年,区农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亭湖区2018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建立了信息发布台帐,加强了对信息发布环节的管理。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我委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信息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办等。目前,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区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按照区政府办要求,并入区政府门户网站,成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子站农委栏口,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在委政务公开栏专门开设“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现代农业专栏”“农业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信息进村入户专栏”“秸秆机械化还田”等专栏,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8年度及历年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88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93条,政务微信发布数为23条,“12345”政风热线交办单网上答复17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委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2018年,我委严格按照《条例》及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形式和载体不够丰富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今后,我委将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