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inghu.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8184393。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分局、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营造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研究部署。局班子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任务“四到位”,切实保障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依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分管领导审阅后由各相关部门报送至办公室统一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各相关单位具体经办,报法制科、分管领导审阅后由办公室统一答复,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更新、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本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目录)中发布信息20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我局还充分借助“亭湖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及盐城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介,发布部门信息动态1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通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其中,1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19件申请的信息予以公开,1件补正告知后申请人未再提出申请。上述公开事项全部依法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未对外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有2件,均维持我局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公开力量薄弱。目前,全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兼职人员居多,工作力量不足,人员变动大,造成主动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够高、效果不够好。
2. 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个别分局、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公开内容,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的公开,着重抓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消费投诉、商品抽检、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政务公开。
2. 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微信、报纸、电子屏等载体的作用,探索与公共服务平台相结合的其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 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梳理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4. 加强业务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数据,是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的政府信息量进行统计,统计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其他形式公开的政府信息未统计在内。
2018年度亭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202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0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0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0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6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67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3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0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0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0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0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0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0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21件 | |
1﹒当面申请数 | 1件 | |
2﹒传真申请数 | 0件 | |
3﹒网络申请数 | 2件 | |
4﹒信函申请数 | 18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21件 | |
1﹒按时办结数 | 21件 | |
2﹒延期办结数 | 0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21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0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19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0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0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0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0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0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0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0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0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1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1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0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2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2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0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0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0件 |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0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0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0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0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0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1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26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1人 | |
2﹒兼职人员数 | 25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0.1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3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2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37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