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拟对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棚户区改造地块(通港路砂石厂及西侧地块)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19年7月17日发布了《关于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棚户区改造地块(通港路砂石厂及西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2019年8月16日,未收到相关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反馈意见。
二、关于实施方案修改情况
原方案中无任何修改。
特此公示。
附:《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棚户区改造地块(通港路砂石厂及西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潮声路两侧(新洋港沿线毓龙段)棚户区改造地块(通港路砂石厂及西侧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