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发〔2018〕44号
关于成立“盐东镇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成立“盐东镇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蒋维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吕晓俊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翠凤 党委副书记
季国璋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亚岭 副镇长
刘 玲 镇宣统委员
潘国昌 镇政法委员
成 员:胡 军 综合执法局局长
徐 旭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 雷 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元良 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井元 派出所所长
王加华 司法所所长
王海燕 国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由潘国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