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卫计委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等。统计数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联系电话:0515-68552880。
一、概述
(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委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班子,形成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也都明确了一名同志负责各条线信息收集。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也都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制度
根据《条例》规定和区政府有关要求,我委在前阶段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盐城市亭湖区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盐城市亭湖区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盐城市亭湖区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专门召开了全区卫计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对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了由委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院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做出卫生特色。办公室也召开了各科室负责人会议,集体学习《条例》,努力吃透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并明确了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也明确了一名同志负责本科室有关政府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对机关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四)加强了公开载体建设
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卫计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公开只能全部迁移至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解决了信息公开载体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2017年全年共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274条,内容包括疾病控制、综合监督、妇幼保健、医政管理、基层卫生、合作医疗、爱国卫生、二孩政策等应公开的全部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群众在线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人手不足,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