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都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的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27 00:00 来源:亭湖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拟对盐都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18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盐都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2018年10月18日,共收到相关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反馈意见5件。
    主要反映:一是要求在原改建地段安置或就近安置;二是征收地块学区的问题;三是提高临时过渡费;四是房屋面积测算问题;五是征收价格按市场价格补偿。
    根据规划控规要点,盐都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规划为学校、商务和行政办公用地,不建安置房;同时,该项目提供的安置地点万泰时代城北侧地块(文港路西侧、海纯路南侧、小洋河东支流北侧、环城生产沟东侧地块)和征收地块均在毓龙街道境内,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为了增加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空间,新增新河湾花园安置地点;关于该项目学区,临时过渡费,房屋面积测算,征收价格按市场价格补偿等相关问题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征收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实施方案修改情况
    根据收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项目实际,并依据市政府《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新政策规定,现对《盐都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为:
    (一)对方案中第三条“征收补偿依据”进行修改,增加:“《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盐房管 [2018]96号)”。
    (二)对方案中第五条“征收补偿与安置”中第(一)款“征收补偿方式”进行修改,增加:“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按照《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盐房管 [2018]96号)文件执行。”
    (三)对方案中第五条“征收补偿与安置”中第(四)款“安置房”第一项“安置地点及套数”进行修改,修改为:“安置地点为万泰时代城北侧地块(文港路西侧、海纯路南侧、小洋河东支流北侧、环城生产沟东侧地块)和新河湾花园,其中万泰时代城北侧地块(文港路西侧、海纯路南侧、小洋河东支流北侧、环城生产沟东侧地块)安置房源81套(70平方米左右4套、90平方米左右1套、130平方米左右76套),新河湾花园安置房源19套(110平方米左右2套、130平方米左右17套)”
    特此公示。
    附:《盐都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盐都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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