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由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亭湖区人才公寓1#、2#楼增补家具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亭湖区人才公寓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75万元。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
4、质量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亭湖区人才公寓1#、2#楼增补家具等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验货、抽检检测(含所有相关材料送检费用,具体检测单位由建设单位指定)、安装及其伴随服务(主要包括售后、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等),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和设计参数。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货物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家具生产厂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 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 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110966010920010360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9IaThDWXFFB8rx8Vhazgw)。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六、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为0515-89802022。
十一、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
联系人: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9159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A1607
联系人:王寅
联系电话:1995187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