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近日,亭湖区司法局向阳社工服务社牵头,通过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成功为一名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
刑满释放人员宋某曾因多次盗窃被判刑,被江苏丁山监狱评估为重点帮教对象,2017年2月16日刑满释放后因身份的特殊性多次找工作碰壁,由于交不起房租无生活来源而感到苦恼,宋某向亭湖区司法局寻求帮助。得知此情况后,亭湖区司法局向阳社工服务社的工作人员联合宋俊明户籍所在地新城街道司法所,向阳社工服务社和司法所在第一时间与区劳动就业中心协调,首先为宋某办理失业就业证,并安排宋某免费参加技能培训,以帮助其日后能够通过正常途径寻找合适工作。5月8日,经过多部门的努力沟通,宋某被一家服装厂招录,宋某表示今后一定自食其力,努力工作,为社会多做贡献。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通过真情帮教,切实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从而能够使他们在结束铁窗生涯重新踏上社会后,再次扬起希望的风帆。
唐 慧